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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起訴了怎麼寫應訴書

判決執行 閱讀(2.32W)

一、如果被起訴了怎麼寫應訴書

如果被起訴了怎麼寫應訴書

應訴書就是答辯狀,

民事答辯狀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組成。

1.標題。居中寫明“民事答辯狀”。

2.答辯人的基本情況。寫明答辯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

3.答辯緣由。寫明答辯人因××一案進行答辯。

1、答辯的理由。應針對原告或上訴人的訴訟請求及其所規定的事實與理由進行反駁與辯解。

2、答辯請求。答辯請求是答辯人在闡明答辯理由的基礎上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保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的請求。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

2.答辯人簽名。

3.答辯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傳送原告。

二、民事訴訟庭審答辯應從哪些方面進行

在民事訴訟中,要根據原告的具體訴訟請求及相應的理由來進行答辯。主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進行答辯:

(一)原告據以起訴的事實或理由是否成立。

(二)原告的訴訟請求是否有法律依據,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三)原告起訴的證據是否充足。

(四)答辯人對本案是否負有責任或雙方責任的大小。

另外,以上只是通常的內容,具體如何答辯要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和庭審情況靈活處理。

在民事訴訟的過程當中,首先是由原告進行起訴提交,訴訟狀法院在收到訴訟狀以後,決定受理案件,會通知給被告,而被告需要在收到通知後的15天以內提交答辯狀,然後雙方準備開庭,需要在庭審中進行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