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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強制執行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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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公證是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債務人自願的接受強制執行承諾的、對以給付為內容的債權文書進行公證,如果債務人不履行義務,債權人可以不經過訴訟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實現債權。相較於普通的債權文書,經過強制執行公證的債權文書明顯提高了可信度。

什麼是強制執行公證

在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的效力時,公證機關會要求當事人提供有效的事實依據來確定。在賦予了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後,相關的司法機關就免除了事實調查確定的階段,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即可。在債權文書進行公證強制執行時,不僅可以簡便司法程式,節省債權人的物力人力,還能提高公證強制執行的債權文書的法律效力

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的公證首先要滿足以下條件:

1、債權文書以給付貨幣、物品或者有價證券為內容;

2、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債權人和債務人對債權文書有關給付內容無疑義;

3、債權文書中載明當債務人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義務時,債務人願意接受強制執行的承諾;

4、《公證法》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