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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禁止令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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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身禁止令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哪些

人身禁止令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哪些

禁止令是新增的一種對犯罪分子的行為規範。所謂“禁止令”就是對於判處管制、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法院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其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對於違反禁止令但情節並不嚴重的犯罪分子,由負責執行禁止令的社群矯正機構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處罰。如果情況嚴重的,比如3次以上違反禁止令的或者因違反禁止令被治安管理處分後再次違反禁止令的等,則由法院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二、禁止令的適用範圍

禁止令是指由法官簽發的令狀,主要是禁止被告為一定的行為,禁令救濟的具體體現。民事禁止令通常在家庭暴力、子女虐待等型別的案件中下達,主要用來確保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同時,禁止令也可用來禁止鄰居間的惡劣糾紛。

三、被人騷擾可以申請禁止令嗎

禁止令也可以是由法官簽發的令狀,禁令救濟的具體體現。民事禁止令通常在家庭暴力、子女虐待等型別的案件中下達,主要用來確保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同時,禁止令也可用來禁止鄰居間的惡劣糾紛。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四、禁止令的期限多長

禁止令的期限,既可以與管制執行、緩刑考驗的期限相同,也可以短於管制執行、緩刑考驗的期限,但判處管制的,禁止令的期限不得少於三個月,宣告緩刑的,禁止令的期限不得少於二個月。禁止令的執行期限,從管制、緩刑執行之日起計算。

五、與禁止令相關的法律條文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綜上所述,針對人身禁止令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哪些的這個問題,答案是顯而易見的,那就是人身禁止令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很多,例如,法院根據案件中當事人的禁止令申請,依據法律規定可以裁定禁止作出一定行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