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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肖像權找什麼部門處理

人身侵權 閱讀(5.49K)

一、侵犯肖像權找什麼部門處理?

侵犯肖像權找什麼部門處理

侵犯肖像權應該到法院起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50條"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和法人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公民或者法人要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後果和影響確定其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侵犯肖像權的損失一般為精神賠償,法官酌情判定情形較大。

關於精神損害賠償的標準的確定,適用最高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二、肖像權侵權糾紛管轄法院怎麼確定?

侵權糾紛的管轄地相關法律規定如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二十八條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規定

第二十四條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

第二十五條資訊網路侵權行為實施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計算機等資訊裝置所在地,侵權結果發生地包括被侵權人住所地。

第二十六條因產品、服務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提起的訴訟,產品製造地、產品銷售地、服務提供地、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日常生活當中一般的侵權行為都是歸人民法院處理的,但是肖像權受侵犯後也沒必要直接就到法院去起訴,可以先跟侵權方協商處理,侵權方如果連最基本的認錯的態度都沒有,就要收集侵犯肖像權的證據準備起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