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犯肖像權了應該怎麼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 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法人的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適用前款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條 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二、侵犯肖像權的相關法律依據有哪些?
構成侵害肖像權的行為,應具備以下兩個要件:要有使用肖像的行為,未經肖像權人同意或沒有正當理由。具體來說,侵犯肖像權的行為有以下幾種:
(1)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權利人的肖像;
(2)雖不以贏利為目的,但未經肖像權人的同意而將權利人肖像進行展示、公開、陳列、複製、散發等行為;
(3)超出肖像權人許可範圍使用權利人的肖像;
(4)超出肖像權人許可的地域範圍內使用權利人的肖像;
(5)超出肖像權人許可的期間使用權利人的肖像。
三、肖像權的內容包括有哪些?
(1)公民有權擁有自己的肖像,擁有對肖像的製作專有權和使用專有權。
(2)公民有權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權或對肖像權進行損害、玷汙。
肖像利益是公民專有的人格利益,他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內容是:
一是公民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自己允許製作自己的肖像;
二是公民有權禁止他人未經允許使用自己的肖像;
三是公民有權禁止他人對自己的肖像進行毀損、玷汙、醜化和歪曲。一般原則是:公民對自己的形象的再現權——有權同意或者不同意在客觀物質媒介上和空間裡的再現自己的形象的權利;公民有權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權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權禁止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的權利。
綜合上面所說的,肖像權是屬於自己個人的權利,而且也是屬於不可以讓他人進行侵犯的,如果一旦有侵犯的情形,那麼對於當事人就要及時的利用法律的途徑來保障自己的權益,從而要求賠償自己所有的經濟損失,並且公開的要求賠禮道歉,這都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