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跖骨骨折評不上殘案例都是怎麼維權的

人身侵權 閱讀(1.49W)

一、跖骨骨折評不上殘案例都是怎麼維權的?

跖骨骨折評不上殘案例都是怎麼維權的

跖骨骨折評不上殘的案例在維權的時候都只能提出行政複議,行政複議就是有更高一級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再次鑑定,結論也是最終的鑑定結論了。其實跖骨骨折並不一定就能夠評上殘疾的,只是根據保守估計大多數人在骨折的情況下傷殘鑑定是屬於九級或者十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在傷殘鑑定時是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要求三到五名專家共同鑑定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和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工會組織、經辦機構代表以及用人單位代表組成。

二、工傷認定沒有傷殘等級怎麼賠償?

未定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醫療費。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補助費。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3、交通、食宿費用。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4、康復性治療的費用。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的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5、輔助器具費用。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6、護理費。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7、工資福利。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所有的鑑定結果不是根據大多數人的分析為準的,最終鑑定結論出具的跖骨骨折確實沒有造成任何的殘疾情況,這種鑑定結論經過第二次鑑定也有可能是一致的。跖骨骨折評不上殘疾的案例有很多,但是大家對評不上殘存在爭議的,合理的維權途徑就是申請更高一級的鑑定部門對跖骨骨折進行第二次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