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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被起訴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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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被起訴步驟

商標就是公司或企業的重要財產,是區別與其他商品的重要標誌,也是使用者辨認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標的取得必須經過規定程式才能取得,這樣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該公司已登記的商標。商標受法律的保護,註冊者有專用權。在中國有“註冊商標”與“未註冊商標”之區別。註冊商標是在政府有關部門註冊後受法律保護的商標,未註冊商標則不受商標法律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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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應對商標侵權起訴




    從主張的權利基礎上講,被告在收到起訴狀及相關證據材料後,應該首先確定原告主體及所主張的商標情況,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稽核:



    (一)商標證登記的主體與本案的訴訟主體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原告主張商標專用權的依據是什麼?如果是轉讓相關的轉讓材料是否具備,如果是許可則需要審查許可型別、地域以及許可權力等等;



    (二)商標的有效期及類別,根據商標法的規定,商標的專用權以核定註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且有期限的規定,尤其是商品型別應該充分重視,稽核原告依據主張的商標與被訴侵權商品是否屬於同一類別,屬於不屬於同一類別,原告是否提交了涉案商標知名度的相關證據;



    (三)涉案商標的有效性,商標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等詳細規定了商標不予註冊的相關情況,且商標法第四十四條、四十九條規定了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提起商標無效的權利,因此面對原告的侵權訴訟,被告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釜底抽薪,將涉案商標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