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然侮辱烈士的量刑標準:構成侮辱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的權利。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的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資訊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依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對英雄烈士的雕像進行侮辱的,如果情節嚴重會構成刑事犯罪,按侮辱罪追究刑事責任。
網信和電信、公安等有關部門在對網路資訊進行依法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釋出或者傳輸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資訊的。
應當要求網路運營者停止傳輸,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對來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上述資訊,應當通知有關機構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斷傳播。
(2)尋釁滋事罪侵犯的法益是公共秩序,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綜上所述,不管是實施了公然侮辱烈士行為還是實施了尋釁滋事的行為的話都是會按照法律規定來判處刑罰的,至於判刑重不重是要看該具體實際情況和該行為是否嚴重的,破壞社會秩序的更是會被判的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