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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損失費賠償要求多少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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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損失費賠償要求多少是合理的?

一、精神損失費賠償要求多少合理?

嚴重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5萬元、4萬元、3萬元、2萬元和1萬元五個等級。一般性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個等級。精神損害賠償是權利主體因其人身權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損害而要求侵害人給予賠償的一種民事責任,是當今損害賠償制度的重要組織部分。

二、精神損失費的法律特徵是什麼?

(1)精神損害賠償仍然以財產方式作為主要救濟手段。

就廣義而言,精神損害賠償包括賠償損失,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但其中最主要、最基本的救濟方式是賠償損失。賠償損失的方式,是財產救濟手段,即以由侵權人向受害人給付財產的基本形式,救濟受害人受到侵害的權利。對於財產的損失用賠償方法救濟,是財產救濟手段;對於非財產的精神損害用賠償的方法進行救濟,仍然是財產救濟手段。

(2)精神損害賠償的基本功能仍然是填補損害。

精神損害賠償具有多種功能,如補償功能、懲罰功能、撫慰功能、調整功能,等等,但是作為財產賠償,其基本功能必然是填補損害。就財產損失而言,賠償的目的完全著眼於填補損害。精神損害是無形損害,絕大多數的精神損害無法用財產的標準加以衡量。但是,確立精神損害賠償的目的,就是以財產的方式補償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損害,對受害人精神利益損失和精神痛苦的賠償,具有明確的填補損害並使該損害得到平復的功能。在這一點上,財產損害賠償與精神損害賠償雖然有所不同,但就填補損害的基本功能而言,卻是一致的。

(3)我國民事立法明文規定精神損害賠償的方式之一是賠償損失

我國的賠償損失責任方式包括財產損失的賠償、人身傷害的賠償和精神損害的賠償,這樣可以構成一個邏輯分明、層次清楚的完整賠償結構。既然如此,確認我國精神損害賠償的性質是財產賠償責任,既有事實根據又有法律根據。

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一旦受到了侵害的,是可以向實施侵害行為的一方要求一定金額的精神損失費的,這個金額根據情況的嚴重程度是有一定的規定的,雙方也可以就這個賠償的金額進行充分的協商並進行最終的決定,並簽署書面的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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