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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誹謗罪的公然認定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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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侮辱誹謗罪的公然認定標準是什麼?

侮辱誹謗罪的公然認定標準是什麼?

侮辱和誹謗罪的立案標準是:

1、同一誹謗資訊實際被點選、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

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3、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等其他嚴重情形。

二、侮辱誹謗罪怎麼定罪?

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構成侮辱罪。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構成誹謗罪。犯上述兩個罪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遭他人辱罵,如果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可以提起刑事訴訟。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行為。依據《刑法》規定,犯此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三、誹謗罪在客觀方面怎麼表現的?

本罪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捏造並散佈某種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1)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佈的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有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也不構成本罪。

(2)須有散佈捏造事實的行為。

(3)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從誹謗的內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誰,就可以構成誹謗罪。如果行為人散佈的事實沒有特定的物件,不可能貶損某人的人格、名譽,就不能以誹謗罪論處。

(4)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屬於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雖有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但沒有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則不能以本罪論處。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造成他人人格、名譽嚴重損害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誹謗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導致被害人自殺的等等情況。

侮辱誹謗罪有公開的認定標準,存在侮辱誹謗的行為,可以按照侮辱罪定罪,也可以按照誹謗罪定罪處理,會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誹謗侮辱的行為侵犯的是他人的名譽權和人格尊嚴權,而這些權利是受法律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