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損害賠償>其他侵權>

敲詐勒索罪和碰瓷是相同的嗎?

其他侵權 閱讀(2.92W)

一、敲詐勒索罪和碰瓷是相同的嗎?

敲詐勒索罪和碰瓷是相同的嗎?

有可能是相同的。敲詐勒索罪是指,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碰瓷是敲詐勒索罪還是詐騙罪?

1、碰瓷是敲詐勒索罪還是詐騙罪,主要看被害人是因為相信了這個事故的謊言而自願處分財產,還是因為明知是碰瓷,但是因為受到威脅產生了畏懼心理被迫交出財物,是區分詐騙罪和敲詐勒索罪的關鍵。

2、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迫使其交付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3、詐騙罪與敲詐勒索罪雖然都是利用被害人的瑕疵意思而取得財物,但被害人產生瑕疵意思的原因不同,前者是因為受騙,後者則是由於受到脅迫。詐騙罪的被害人之所以交付財物是因為對行為人謊言的“信任”;而敲詐勒索罪的被害人之所以交付財物則是由於恐懼。

三、敲詐勒索罪的量刑期限和加重處罰的情節內容是什麼?

1、量刑標準

構成敲詐勒索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或者兩年內三次敲詐勒索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加重情節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敲詐勒索數額、次數、犯罪情節嚴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多次敲詐勒索,數額達到較大以上的,以敲詐勒索數額確定量刑起點,敲詐勒索次數可作為調節基準刑的量刑情節數額未達到較大的,以敲詐勒索次數確定量刑起點,超過三次的次數作為增加刑罰量的事實。

我國《刑法》中對於構成敲詐勒索罪的情況和相對應的處罰決定進行了明確的規定。敲詐勒索是一種性質非常惡劣的違法犯罪的行為,將會對他人的人身安全以及財產安全造成極大的威脅,因此我國的法律對於這種行為是嚴厲打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