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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罪能和解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98W)

一、構成敲詐勒索罪的條件是什麼

敲詐勒索罪能和解嗎

1、行為人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主觀故意。

2、行為人實施了以威脅或要挾的方法迫使被害人交付財物的行為。

3、數額較大或多次敲詐勒索,或者有其他的加重情節。

二、敲詐勒索罪如何量刑

《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對敲詐勒索罪的量刑幅度,做了如下細緻規定:

1、構成敲詐勒索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或者兩年內三次敲詐勒索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3)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敲詐勒索數額、次數、犯罪情節嚴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多次敲詐勒索,數額達到較大以上的,以敲詐勒索數額確定量刑起點,敲詐勒索次數可作為調節基準刑的量刑情節;數額未達到較大的,以敲詐勒索次數確定量刑起點,超過三次的次數作為增加刑罰量的事實。

三、敲詐勒索罪能和解嗎

敲詐勒索罪指的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佔有人實施了恐嚇、威脅或要挾的方法,迫使其交付數額較大的財物的行為。在敲詐勒索罪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情況下,被告人與被害人可以和解。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由相關單位和個人調解達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