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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劫罪和敲詐勒索罪的相同之處有哪些

暴力犯罪辯護 閱讀(1.95W)

搶劫罪和敲詐勒索罪的相同之處有哪些

我們發現《刑法》中規定的很多犯罪之間都是存在一定的相似之處的,但畢竟是兩個不同的犯罪,因此多少還是有一定的區別。就那搶劫罪和敲詐勒索罪來說吧,大家知道這二個罪名之間有什麼相同之處嗎?而我們又應該如何進行區分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搶劫罪和敲詐勒索罪的相同之處有哪些

搶劫罪與敲詐勒索罪特徵相似,導致兩罪極易混淆。

相似之處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主觀方面相似,兩罪都屬侵財型犯罪,行為人都以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為目的;

2、犯罪主體相同,兩罪都為一般主體;

3、客觀方面兩罪都可以使用威脅手段,都可以對被害人進行精神強制;

4、犯罪客體也有相同之處,兩罪都侵犯了公私財產所有權。

二、搶劫罪和敲詐勒索罪如何區分

區別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客體差異,兩罪雖都侵犯公私財產所有權,但搶劫罪侵犯的是複雜客體,即公私財產所有權和公民的人身權利,侵犯雙重客體是搶劫罪的必備要件,而敲詐勒索罪侵犯的客體僅為公私財產所有權。

2、兩罪的客觀方面不同,這是區分兩罪的關鍵。雖然二罪都可以使用威脅手段,但威脅的內容、方式、程度、時限上都有較大不同。

第一,威脅的內容不同,搶劫罪是以當場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脅迫,當場劫財,如遇抵抗將立即施加暴力,而敲詐勒索罪的威脅一般是揚言將要實施,如不答應將在今後的某個時間實施;

第二,威脅的範圍不同,搶劫罪的威脅範圍單一,一般只針對被害人的人身安全,而敲詐勒索罪威脅的範圍廣泛,可以是被害人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或名譽,也可以威脅被害人對其親屬或利害關係人實施;

第三,威脅的方式不同,搶劫罪的行為人必須是當著被害人面直接表示,而敲詐勒索罪的威脅可以是當面表示,也可以通過書面、電話、簡訊或第三人轉達等方式,不用當面向被害人表示;

第四,精神強制的程度不同,搶劫罪的行為人要通過人身威脅給被害人精神上造成恐懼,而敲詐勒索罪行為人要讓被害人感到無奈或迫於壓力;第五,取得財物的時間不同,搶劫罪是威脅當場取得財物,而敲詐勒索罪可以是當場,也可以是事後。

本站小編都已經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紹。從強度來看,自然是搶劫罪的強度要大於敲詐勒索罪,從而也導致了在量刑上面,對搶劫犯罪的處罰要高於敲詐勒索罪的處罰。若你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