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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名譽權不知道是誰該怎樣維權

名譽毀謗 閱讀(6.81K)

一,侵害名譽權不知道是誰該怎樣維權

侵害名譽權不知道是誰該怎樣維權

侵害名譽權的,受害人可以直接要求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並賠禮道歉,在侵害名譽的範圍內消除影響。如果造成精神傷害的,還可以要求侵權人賠償精神損失。如侵權人拒不承擔責任,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訴處理。

另外,侵害他人名譽權,情節嚴重的(如造成他人精神嚴重抑鬱等),還可能構成犯罪,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認定侵害名譽權行為的依據:

侵害名譽權,主要表現為侮辱和誹謗兩種方式,侮辱是指用暴力或口頭、文字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損害他人的人格尊嚴。侮辱行為的構成須具備以下要件:

①在主觀上侵權人是故意的,也就是有意識地要損害他人名譽、人格。如果是無意中說了有損於他人名譽、人格的話,並非故意侮辱的,不構成侮辱行為。

②在客觀上侵權人實施了引起他人精神痛苦和屈辱的言辭或行為。

③侮辱行為必須具有公然性,即有第三人或更多的人在場或者用能夠使眾多的人看到或聽到的方式進行侮辱。

④侮辱行為須具有針對性,即侮辱行為是針對特定的人實行的。如果在公共場所無目標的謾罵,無針對性,不構成侮辱行為。而誹謗是指無中生有,捏造事實,破壞他人名譽、人格的行為。

誹謗行為必須注意以下幾個條件:

①誹謗人在主觀上必須具有過錯,它包括故意和過失這兩種心態。

②在客觀上侵權人實施了足以使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行為,它包括以捏造。誇大和歪曲事實的行為來降低對該公民的社會評價。

③誹謗行為具有公然性和針對性。

名譽權的維護需要自己注意實際的情況,否則事情的解決就會存在難度,畢竟此類涉及的利益人存在衝突,所以一般協商解決的可能性幾乎不可能,但是隻要自己的事情處置沒有違反國家的規定,自己的權益維護就不會有太多的爭議,所以自己需要注意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