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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博造謠什麼條件可以賠償

名譽毀謗 閱讀(2.4W)

一、在微博造謠什麼條件可以賠償?

在微博造謠什麼條件可以賠償

微博造謠的賠償條件沒有明確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在微博造謠的入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資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資訊,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的規定,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範圍內酌情從重處罰:

(一)致使航班備降或返航;或者致使列車、船舶等大型客運交通工具中斷執行的;

(二)多次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資訊的;

(三)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二十萬元以上的;

(四)造成鄉鎮、街道區域範圍居民生活秩序嚴重混亂的;

(五)具有其他酌情從重處罰情節的。

三、造謠的刑事處罰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條【編造、故意傳播虛假資訊罪】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資訊,故意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被他人造謠誹謗的賠償標準是多少?

被他人造謠誹謗的賠償標準不是法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權行為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在司法實踐中造謠有兩種情況,第1種是擾亂社會公共秩序,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以造謠的方式誹謗他人,如果是誹謗他人,只要確認對方構成誹謗事實,就可以要求對方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