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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的“網名”受保護嗎?

名譽毀謗 閱讀(3.06W)

知名的“網名”受保護,參照適用姓名權和名稱權保護的有關規定。
法律對網名的保護屬於姓名權保護的範圍,如果已經知名到如果網名具有顯著的指向性和特定性,那網名所涉及的權利實際上就是一種姓名權了。姓名權,是一種人身權,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決定、使用、改變自己姓名,並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
姓名權包括命名權、使用權和變更權。侵犯姓名權是以干涉,強迫他人改變姓名,干涉他人使用姓名,強迫他人使用或不使用姓名,盜用、假冒姓名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條具有一定社會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眾混淆的筆名、藝名、網名、譯名、字號、姓名和名稱的簡稱等,參照適用姓名權和名稱權保護的有關規定。
第一千零一十二條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三條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稱。
第一千零一十四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干涉、盜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權或者名稱權。

知名的“網名”受保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