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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和“上門女婿”能否獲得拆遷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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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和“上門女婿”能否獲得拆遷補償?很多被拆遷戶被這樣的問題所困擾,例如:“出嫁了,但是戶口沒有遷出去,拆遷不給任何拆遷補償”;“孩子的戶口跟著母親落戶在女方家中,現在拆遷沒有兩個人的任何補償”;“上門女婿沒有補償”等等。

“出嫁女”和“上門女婿”能否獲得拆遷補償?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只要是戶口在拆遷開始之前已經遷到被拆遷戶家中,當地也有相應的人口補償規定,那麼這部分補償就不應該因身份被限制。但實際生活中,大部分未遷戶的出嫁女和上門女婿會被拒之門外不能享受應有補償。

首先需要了解徵收方在拆遷過程中,對待“出嫁女”和“上門女婿”會出現哪些招數?

1、地方政府制定的拆遷政策中明確規定:“出嫁女”(不管是否戶口遷出)沒有獲得補償的權利;

2、沒有明確規定,只是口頭通知沒有“出嫁女”(不管是否戶口遷戶)和“上門女婿”的補償;

3、口頭承諾有補償,讓家人先簽訂空白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那麼,如何突破政府制定的不合理政策,保障合法權益?

1、密切關注徵收方釋出的拆遷公告、補償安置方案,存在不合理之處,及時提起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

2、對劃入拆遷範圍內的房屋,及時拍照、錄影,儲存證據;

3、與家人提前建立良好溝通,不要簽署任何空白協議,補償滿意之前,家庭共同生活人員都不要輕易簽訂補償協議。切記貪小便宜吃大虧。

4、及時諮詢專業律師,如需法律幫助及時請律師介入,通過法律途徑,爭取合理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