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損害賠償>高空墜物>

建築工地施工高空墜物建築方是有責任的嗎

高空墜物 閱讀(1.64W)

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建築工地施工高空墜物建築方是有責任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