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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高空拋物罪什麼時候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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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法高空拋物罪什麼時候實施

刑法高空拋物罪什麼時候實施?

高空拋物罪新規從3月1日正式實施,高空拋物在多個城市都有出現,有的往樓下扔垃圾、有的扔水果、有的扔酒瓶,面對高空拋物,物業採取了宣導的方式不要高空拋物,甚至部分物業針對業主頻繁往樓下扔東西,於是採取安裝攝像頭,通過攝像頭來找到具體是誰向樓下高空拋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高空拋物”行為首次入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七)》中明確:對於高空拋物犯罪,規定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按照以前高空拋物是民事案件的話,受害者只能自己去找證據,自己找證據以及尋找肇事者是比較難的,如果把高空拋物上升到刑事案件,對於受害者的權益也是一種保障,因此需要公安、司法機關等公權力介入,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設了高空拋物罪。

根據高空拋物行為人的具體情形,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論處,具體要看行為人的主觀方面和客觀方面的構成是否符合前述罪名的構成要件。

放火、決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小區的物業的宣傳

首先要在醒目的位置貼上高空拋物罪已經入刑法以及面臨的法律後果,簡潔明瞭的告知,切勿長篇大論。

其次要在醒目的位置用廣告的形式告知業主。

最後在住宅樓下安裝監控錄影,無論白天以及夜晚都可以拍攝樓層,當然角度要合適切勿侵犯業主的個人隱私。

因此,高空拋物罪已經進入了《刑法》,當道德無法制約肇事者行為時候,那麼法律就是最後一道防火牆,治理高空拋物要多方面著手。文明的社會還是需要人民群眾的力量,素質提高,建立文明和諧的社會。

隨著我國的社會經濟水平的不斷提高,我國的建築物的高度也是越來越高的,此時我們在日常的生活中應當注意遵守高空不拋物的法律法規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