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損害賠償>高空墜物>

高空拋物導致人死亡什麼罪?

高空墜物 閱讀(2.42W)

一、高空拋物導致人死亡什麼罪?

高空拋物導致人死亡什麼罪?

高空拋物導致人死亡是故意殺人罪,高空墜物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是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只能是在找到了直接侵權人的情況下,因為高層以上的住戶不可能全部都按照過失致人死亡罪去量刑的,所以,實際追究刑事責任的操作特別困難。

二、高空墜物致人死亡刑事責任是什麼?

1、高空拋物砸死人是一種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要被判刑;

2、《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3、但是高空墜物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只能由直接的侵權人來承擔,刑事責任不能夠用連坐法實行。

三、高空墜物的歸責原則是怎樣的?

1、被砸者只要證明其路過該處且被該樓上墜物砸傷,就完成了他的舉證。剩下的就是蓋樓業主舉證自己未拋物。未能舉證或者確係無法找到實際拋物者的,該樓道全體業主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這是對被砸者負責,由於被砸者不可能提供證據證明某一業主拋物,要求被砸者舉證不現實,故而適用於舉證倒置。

2、如果房屋是出租的,那麼房東和租賃者共同賠償。租賃者是實際居住房屋,對房屋安全性附有直接責任,其可預見預防而沒有對老化玻璃進行處理或及時通知房東處理。而房東作為房屋的所有人,則需要承擔相應的監管義務,未能盡到義務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員應當承擔賠償義務。

因此,高空墜物的歸責原則是適用於法律中舉證倒置原則,即受害人只需要證明自己被高空中的墜落物體砸傷,剩餘的舉證責任則由居住的業主證明。

綜上所述,高空拋物致人死亡可能涉嫌故意殺人罪或者過失致人死亡罪,受害者應向當地的辦案機關進行報案。如沒有找打施害者,應向所有的高空使用者進行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