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損害賠償>高空墜物>

高空墜物無法確定責任人怎麼辦?

高空墜物 閱讀(2.89W)

我們國家對於高空墜物方面是有相關的規定的,現在我們的生活當中高空墜物的現象也是非常的多的,對於高空墜物當中最難的一點應該就是肇事人。很多的時候其實是無法確定是高空墜物的。那麼高空墜物無法確定責任人怎麼辦?

高空墜物無法確定責任人怎麼辦?

隨著城鎮化加快、高層建築越來越多,因高空拋物造成的人身、財物傷害事件也時有發生。當你經過一座高層的居民樓被高空拋物砸傷,找不到肇事者的話,你可以通過訴訟要求全部住戶賠償。

通常來說,當你遇到高空拋物砸傷人可按以下方式來處理:

(1)在發生高空墜物後,有關管理人員要立即趕到現場,確定墜物造成的危害情況。如有傷者,要立即送往醫院或撥打急救電話;如造成財物損壞,要保護現場、拍照取證並通知相關人員。

(2)儘快確定墜落物來源。

(3)確定墜落物來源後,及時協調受損/受害人員與責任人協商處理。

如果找不到確定的肇事者,那麼作為受害人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來維權,因為根據《侵權責任法》相關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也就是說,如果找不到確定的侵權人,高空墜物無法確定責任人可以由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現實中要求全部使用建築物的人承擔補償責任,通常會遭受謾罵與騷擾,即使最終勝訴也可能執行難度大,加上先行該法規爭議較大,所以在處理該問題的時候建議能找個高空拋物傷人專業的律師諮詢一下,商量下該如何應對。

如果法院經過調查取證,仍無法找出致使菸灰缸墜落的行為人,即不能確定直接責任人的情況下,法院判決該住宅樓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即業主、住戶共同承擔責任亦無不當,承擔責任的大小當然要由法院裁量。

舉證責任,我國民法規定,一般侵權行為的舉證責任都由原告承擔,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誰主張,誰舉證",即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舉證不能或提供的證據不能證明其主張的,當事人要承擔敗訴的法律後果。只有某些特殊侵權行為才存在"舉證責任倒置"(即由被告舉證)的情形。過錯認定原則的特殊性在於舉證責任的倒置,即損害事實發生後,受害人無須提供加害人有過錯的證據,而由加害人承擔其無過錯的舉證責任。加害人須提出其不承擔責任的無過錯理由,如果提不出理由或理由不能成立,即指定其有過錯,並因而承擔民事責任。

對於高空墜物無法確定責任人怎麼辦的問題我們國家規定的是有舉證責任的,有的時候確實無法找到正確的肇事人,對於這樣的情況我們是可以在向法院提供幫助,法院會利用舉證責任制度對可能進行高空墜物的人來進行相應的審判然後做出相應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