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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牆施工防止高空墜物措施有哪些方法

高空墜物 閱讀(1.99W)

幕牆在我國的社會上已經得到廣泛的應用了,我國的建築市場擁有比較成熟的施工工藝和施工技術人員了。但在施工時也不能夠掉以輕心,還是用該積極的防範。那幕牆施工防止高空墜物措施有哪些方法呢,下面小編就為你進行詳細的解答。

幕牆施工防止高空墜物措施有哪些方法

一、規避幕牆玻璃墜落的法律風險

高層建築物上的幕牆玻璃一旦發生墜落,物業服務企業首當其衝地會成為問責物件,根據1987年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建築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築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但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很顯然,物業服務企業是該條款中所說的管理人。同樣,2009年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物業服務企業仍然處於管理人的地位。根據新法優於舊法的法律適用原則,建築物幕牆玻璃發生墜落傷人傷物的法律責任,一般適用侵權責任法,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作為管理人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如何規避幕牆玻璃墜落的法律風險呢?

二、首先是法律責任主體的轉移。

一是將玻璃幕牆的維護管理責任留給所有人(即業主),最近出臺的《既有建築幕牆安全維護管理辦法》中第八條規定業主為玻璃幕牆的安全維護責任人,物業服務企業可將幕牆玻璃維護管理這一項單獨剔除出來,不列為物業服務合同的內容。一般的物業服務企業不具備維護玻璃幕牆的專業知識、技能及相關裝置,更不具備相應的資質,俗話說:“沒有金鋼鑽就不要攬瓷器活”。因此,在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如果發現所要承接的物業區域內有玻璃幕牆維護管理的,應當將其單列並向業主或業主大會說明情況,不要不顧自身實力而盲目承接此項業務。

二是將玻璃幕牆的維護管理責任轉嫁給使用人(如租戶、承包者),其辦法就是提醒業主在租賃或承包合同中明確玻璃幕牆的維護管理責任留給使用人。國標《玻璃幕牆工程技術規範》中8。2。4規定:玻璃幕牆在正常使用時,每隔5年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玻璃、密封條、密封膠、結構矽酮密封膠等應在不利的位置進行檢查。

三、其次是管理風險的規避與防範。

如果無法推脫或不留心已經承接了玻璃幕牆維護的業務,在質保期內的,督促施工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約定進行保修、保養,並做好工作聯絡函簽發記錄、保養記錄及相關照片的存檔,如施工方未及時保養保修的,今後發生危險將追究其法律責任;超過質保期的,物業服務企業可將玻璃幕牆的維護管理分包給有專業維護資質的相關單位

四、從管理上和技術上解決問題

以上方法只是用於亡羊補牢式的法律風險規避,真正要解決問題,還得從管理上和技術上來下功夫:

早期介入階段:向開發建設單位發出書面聯絡函,提醒其不要採用玻璃幕牆,講明其危害性;開發建議單位執意要使用玻璃作為幕牆的,可提出如下建議將其危害性降到最低:一是將設計有玻璃幕牆的高層建築物變更設計圖紙,在主樓邊上增加裙樓或綠化帶,以防萬一今後有玻璃墜落下來也只是墜落到裙樓或綠化帶中,避免直接下來傷人傷物;二是建議採用夾絲玻璃或夾膠玻璃或半鋼化玻璃,以上材料可以避免鋼化玻璃自爆的缺點;三是建議將幕牆設計為半隱式,以避免全隱式幕牆靠結構矽酮膠作為固定劑,而萬一矽酮膠老化時玻璃就容易出現墜落的現象。四是建議單塊玻璃高度適當減小,避免因過高而導致玻璃應力加強而出現的自爆現象。

這類防範的方法還是要根據建築物的實際情況進行相應的制定。應在樓的周邊設立足夠寬度的綠化帶,對相應發生的危險進行減壓,還應對建築物和幕牆連線部位進行相應的加強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