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損害賠償>財產侵權>

法律上規定盜竊多少金額構成犯

財產侵權 閱讀(2.99W)

法律上規定盜竊多少金額構成犯

1、盜竊的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構成犯罪。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構成犯罪。這裡應注意三點:其一,盜竊數額,是指行為人實際竊取的財物的價值數額。盜竊信用並使用的,其盜竊數額應根據行為人盜竊信用卡後使用的數額認定;其二,如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根據經濟發展和社會治安狀況,在上述幅度內確定了當地執行標準的,在當地應當執行當地的標準;其三,盜竊數額以人民幣計算。盜竊外匯的,按被盜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賣出價計算。

2、上述數額標準只是一個原則界限,雖未達到但接近數額較大的起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定盜竊罪:(1)以破壞性手段盜竊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2)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同時,盜竊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數額較大的起點,但情節輕微,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不作為盜竊罪處理:(1)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作案的;(2)全部退贓、退賠的;(3)主動投案的;(4)被脅迫參加盜竊活動,沒有分贓或者獲贓較少的;(5)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3、對於下列發生在特定場合或者針對特定物件實施的盜竊,司法解釋規定有專門的數額標準: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鐵路運輸過程中盜竊罪數額認定標準問題的規定》,鐵路運輸過程盜竊罪的數額較大,以1000元為起點;(2)盜竊增殖稅專發票或者可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以盜竊發票數量在25份以上的為數額較大的標準。

4、盜竊未遂一般不以犯罪論處,但情節嚴重的,如以數額巨大的財物或者國家珍貴文物等為盜竊目標的,應當定罪處罰。

一般來說,只有年滿了16週歲,並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在實施了盜竊的行為之後,才有可能構成盜竊罪。同時,一般情況下,對盜竊的金額也是有一定的標準,盜竊金額必須至少滿足10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