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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權轉讓程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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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股權轉讓程式是怎樣的?

公司股權轉讓程式是怎樣的?

1、召開公司股東大會,研究股權出售和收購股權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購股權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戰略發展,並對收購方的經濟實力經營能力進行分析,嚴格按照公司法的規定程式進行操作。

2、聘請律師進行律師盡職調查。

3、出讓和受讓雙方進行實質性的協商和談判。

4、 出讓方(國有、集體)企業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股權轉讓申請,並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5、評估、驗資(私營有限公司也可以協商確定股權轉讓價格)。

6、 出讓的股權屬於國有企業或國有獨資有限公司的,需到國有資產辦進行立項、確認,然後再到資產評估事務所進行評估。

其他型別企業可直接到會計事務所對變更後的資本進行驗資。

7、 出讓方召開職工大會或股東大會。 集體企業性質的企業需召開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按《工會法》條例形成職代會決議。

有限公司性質的需召開股東(部分)大會,並形成股東大會決議,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式和表決方法通過並形成書面的股東會決議。

8、 股權變動的公司需召開股東大會,並形成決議。

9、 出讓方和受讓方簽定股權轉讓合同或股權轉讓協議

10、 由產權交易中心審理合同及附件,並辦理交割手續(私營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11、 到各有關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等手續。

二、股權轉讓需要提供材料是什麼?

1、出讓方企業股權轉讓申請書及主管部門批覆;

2、股權轉讓合同書;

3、出讓方企業職工代表大會(集體性質)或股東(董事會)決議;

4、股權變動的公司股東(董事會)決議;

5、原公司章程;

6、驗資報告或評估報告;

7、出讓方、受讓方及股權變動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身份證影印件

8、授權委託書(轉讓雙方)

三、股權轉讓的法律問題是什麼?

1、有限責任公司章程規定股權轉讓的條件,限制股東轉讓股權,其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效力。

2、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轉讓股權應當通知其他股東,多個股東要求購買股權的,應當按各自持股比例受讓。

3、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向非股東轉讓股權,應當向公司和其他股東告知擬受讓人和擬轉讓價格條件。公司應當召開股東會徵求其他股東的同意。公司未及時召開股東會的,擬轉讓股權的股東可以書面形式分別徵求其他股東的同意,請求其在確定的期限內答覆。請求答覆的期限一般不應當少於30日。逾期未答覆者視為同意。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公司的股權要想轉讓的話必須要經過一定的流程,否則的話,股權轉讓的程式不合法,那麼就會導致轉讓存在一定的瑕疵,比如說首先是需要召開內部公司的股東會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