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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遊樂場受傷場所承擔哪些責任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閱讀(1.98W)

首先,商場和該遊樂場的經營者應盡安全警示義務,購買質量過硬的合格產品,並在遊樂場醒目位置標明適合遊玩的年齡和安全注意事項,並提醒家長注意看護,最好配備專業的安全管理員,負責孩子的安全。此外,商場發現兒童做出危險行為時應及時制止。在商場盡到安全警示義務並做好安全工作的情況下,僅需承擔一小部分責任。
家長是孩子安全的監護人,在這時更應該盡到看護責任。若商場已經盡到義務,但家長並未在旁陪同看護的,則需要家長承擔主要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在遊樂場受傷場所承擔哪些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