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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車噪音擾民歸誰管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閱讀(1.46W)

噪音也是一種汙染,歸環保局管。
《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法》規定: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環境保護部門或者其他監督管理部門除責令其糾正外,可以根據不同情節,給予警告或者處以罰款:
1.拒報或者謊報國務院環境保護部門規定的排放噪聲申報登記事項的;
2.未經環境保護部門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閒置噪聲汙染防治設施,排放噪聲超過規定排放標準的;
3.拒絕環境保護部門、其他監督管理部門現場檢查或者在被檢查時弄虛作假的;
4.不執行人民政府作出的限制作業時間的規定,或者未經批准,夜間在居民區、文教區、療養區進行妨礙居民休息的建築施工作業的;
5.使用車輛排放噪聲超過機動車輛噪聲排放標準的;
6.火車駛經或者進入城市市區、療養區、風景名勝區使用汽笛的。

火車噪音擾民歸誰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