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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才算噪音擾民 | 可以報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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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報警。根據我國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各個區域的噪音擾民標準如下:特殊住宅區的噪聲標準為白天45分貝、夜間35分貝;居民、文教區的噪聲標準為白天50分貝、夜間40分貝;一般商業與居民混合區的噪聲標準為白天55分貝、夜間45分貝等等。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
違反關於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本法所稱社會生活噪聲,是指人為活動所產生的除工業噪聲、建築施工噪聲和交通運輸噪聲之外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因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固定裝置造成環境噪聲汙染的商業企業,必須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向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擁有的造成環境噪聲汙染的裝置的狀況和防治環境噪聲汙染的設施的情況。

怎樣才算噪音擾民,可以報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