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損害賠償解答>財產侵權律師解答>

先佔和拾得遺失物區別是怎樣的

財產侵權律師解答 閱讀(4.67K)

先佔和拾得遺失物區別:
一、物件不同
先佔是對無主物的先佔;拾得遺失物是不當得利的行為,遺失物是有主物,他人丟了遺失物,但仍然享有對遺失物的所有權,拾得人無權佔有。
二、依據常理不同
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先佔是對無主物的先佔,前提是先佔的東西處於無人享有所有權的狀態。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條 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先佔和拾得遺失物區別是怎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