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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城偷稅漏稅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偷稅漏稅 閱讀(7.74K)

一、建材城偷稅漏稅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建材城偷稅漏稅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1、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

2、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單位犯罪 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4、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5、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曾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6、稅務、海關、銀行和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與本罪犯罪人相勾結,構成本罪共犯的,應當從重處罰。

7、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曾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二、偷稅漏稅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1、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稅款、不繳納滯納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2、納稅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三、哪些是偷稅漏稅行為?

1、使用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的手段。

2、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3、採取虛假的納稅申報手段或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的。

4、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的單位或個人,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等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的行為。

偷稅漏稅的法律後果對任何人都是一樣的,如果建材城涉嫌偷稅漏稅的話,不會是所有的員工都會被追究法律責任,建材城的主要責任人類似於法定代表人會被問責。但偷稅漏稅,一般是5年內兩次因為偷稅漏稅接受過行政處罰的才會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