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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稅的法律界定及其責任是怎樣的

稅務訴訟 閱讀(2.71W)

一、偷稅的法律界定及其責任是怎樣的?

偷稅的法律界定及其責任是怎樣的

偷稅的法律界定標準是,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

偷稅的法律責任是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逃稅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1、偷稅數額在1萬元以上、並且偷稅數額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的10%以上的;

2、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偷稅受過行政處罰2次以上,又偷稅的。

三、偷稅涉嫌犯罪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

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以及提請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審。

四、偷稅和避稅的區別有哪些?

1、法律效應不同:避稅是合法的,是不違法的,這是與非法的偷稅漏稅根本的區別。

2、目的不同:避稅的目的是通過避免繳稅、少繳稅和推遲繳稅等方式將稅收負擔最小化;而偷稅漏稅則是通過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的方式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以及通過虛假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

3、手段不同:避稅的手段是利用稅法的不完善之處或漏洞;而偷稅漏稅是對法律的無視。

偷稅行為是違法的,在司法實踐中,納稅義務人為了偷稅,採用的違法方式也比較多,比如常見的籤陰陽合同,但不管納稅義務人採用哪種方式偷稅,現在的稅務徵收都有非常完善的稽查制度,任何偷稅的違法行為人都不應該抱有僥倖心理,有偷稅行為的要主動補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