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交通事故解答>交通肇事律師解答>

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是什麼

交通肇事律師解答 閱讀(1.54W)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責任,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以及潛逃藏匿的行為認定構成肇事逃逸。肇事者並沒有主觀規避法律責任的意識,甚至根本不知曉業已發生交通事故的不認定構成肇事逃逸。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二款,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