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交通事故解答>交通事故責任律師解答>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怎麼處理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是指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時所應承擔的侵權損害賠償責任。處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的法律依據主要是《道路交通事故安全法》第76條和《侵權責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6章第48一53條的規定。出現交通事故及時報案,積極救治,不破壞現場。及時聯絡保險公司,有利於順利進行保險理賠。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怎麼處理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零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條  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並交付機動車但是未辦理登記,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