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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賠償義務人的認定標準是怎麼樣的

道路交通事故賠償義務人也叫交通事故賠償責任主體,是指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的承擔者,通常為被告。準確確定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是正確處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的基礎。一般情況下負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的機動車所有人為交通事故賠償主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第九十二條
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道路交通賠償義務人的認定標準是怎麼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