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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被撞後沒事要賠償嗎?

孕婦被撞後沒事要賠償嗎?
律師解析:孕婦被撞後沒事孕婦可以要求侵害方賠償,若是造成精神損害的,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一、精神損害賠償是因侵犯人格權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侵犯公民的人格權可能產生兩種結果,一種是物質上的損害,如受害人進行治療的費用,另一種是精神上的損害,如受害人心理創傷和精神痛苦。
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4、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