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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定損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車輛定損的注意事項有:
1、車輛維修前需確定損失部位的維修方式。
2、確定車輛維修費用金額。
3、定損和維修儘可能在同一地點。
4、應儘可能地一次性完成確定損失的工作,避免二次定損。
車輛發生事故報警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鑑定,原則上在事故發生後7日內作出鑑定結論。
損失價格鑑定結論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確認後生效。
當事人對經確認後的鑑定結論不服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鑑定書後5日內,向交警支隊交宣處事故科申請重新鑑定,並在10日內作出重新鑑定結論。

車輛定損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