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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養老保險新政策有哪些具體新增內容?

養老保險 閱讀(9.25K)

老人和兒童是社會弱勢群體,特別是老年人,隨著身體機能的退化,老年人很難通過勞動來獲得報酬養活自己,而隨著現代社會老齡化日趨嚴重,社會養老也逐漸走進人們的視野。國家對贍養老人制定了一系列的規定和措施,其中就有養老保險,各地也會根據當地的經濟水平和消費水平制定出具體的措施,下面是2017山西養老保險新政策的具體內容。

山西養老保險新政策有哪些具體新增內容?

山西養老保險新政策

一、繳費標準12個檔次 可自主選擇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三部分構成。凡年滿16週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範圍的城鄉居民,均可在戶籍地參加。

其中,個人繳費部分,繳費標準設為12個檔次,分別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參保人可依據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標準,多繳多得。

《意見》是將過去城居社保、新農村社保設定的 100元至1000元10個繳費檔次、100元至500元5個繳費檔次,統一歸併為100元至2000元12個檔次,並增設1500元、2000元兩個檔次,以滿足不同收入人群的需要。

二、滿足三條件可按月領取養老保險

凡年滿60週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並在我省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即可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另外,要強調的是,城居社保或新農村社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週歲的參保人員,在《意見》印發之日前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繳費;自《意見》實施之月起,可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三、困難群體養老保險費可由政府代繳

《意見》中提到,居民養老保險中政府補貼部分,還將分為基礎養老金補貼(出口補)及繳費補貼(入口補)。政府將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

今後,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將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最低補貼標準為:繳100元補30元、繳200元補35元、繳300元補40元、繳400元補50元、繳500元至600元補60元、繳700元至900元補70元、繳1000元至2000元補80元。但是,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不能衝抵個人繳費。此外,對於重度殘疾人、低保戶等繳費困難的群體,當地政府要為其代繳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四、遷戶、死亡,賬戶餘額可轉移、繼承

繳費期間,參保人員因某種原因進行戶籍遷移或跨地區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係,可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

隨著社會老齡化日趨嚴重,再加上許多年輕人晚婚晚育或者乾脆當丁克家族,老年人的贍養問題就成了社會上主要關注的問題,而養老保險就等於是年輕時為自己存的養老錢,不僅自己交,每月國家還會補貼,所以對現代社會中的人來說是一項很實在的惠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