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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離職怎麼才能領取失業金?

失業保險 閱讀(1.4W)

合同到期離職怎麼才能領取失業金?

一、合同到期離職怎麼才能領取失業金?

合同到期離職只有職員不願意與單位續簽才能領取失業金,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到期,不一定能夠拿到失業金。滿足繳費時長,並且在年齡範圍內離職後中斷就業,中斷原因不能是因為本人的意願離職的,可以領取失業金。

失業金最低可領取三個月時長,最高不得超過24個月,繳費時間範圍分別為一年以上到十年以上。

二、公司倒閉能領失業金嗎

如果在此之前,你曾經參加過失業保險,就完全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

具體辦法是,如果你的檔案由所在單位管理,單位應當在結束與你的勞動關係之後,及時將你的人事檔案轉到你戶口所在地的街道,你應當在檔案轉回(或接到單位通知以後)後60日內到街道辦事處辦理申請領取失業金手續。

而你的檔案如果存放在人才或職介中心,你可以要求人才為你辦理轉檔手續,同樣在轉檔以後60日內到街道辦理手續。

根據《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工作關係之日起7日內將失業人員的名單報戶口所在地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自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工作關係之日起20日內,持繳納失業保險的有關材料將職工的檔案轉移到職工戶口所在地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聘用)或工作關係的證明,並書面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

第十六條 失業人員應在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工作關係之日起40日內,持用人單位開具的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工作關係的證明及有關證明材料到戶口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同時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在職期間被勞動教養或者判刑收監執行,被解除勞動教養或者刑滿釋放的失業人員應在回京落戶後40日內,按照本規定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金領取手續。

三、領多少: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各地領取的月標準不一樣。

並非是所有的職員在離職之後都可以領取失業金,領取該金額必須要滿足的條件是職員並非自願離職,並且在職期間,繳納失業保險的年限已經超過了法律規定的標準,此後才可以帶齊能證明的材料,到社保局等機構,領取失業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