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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社會保險條例的依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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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四川省社會保險條例的依據是什麼?

四川省社會保險條例的依據是什麼?

四川省社會保險條例的依據的依據是《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明確規定了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二、《社會保險法》對於社保的規定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援。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援社會保險事業。

第六條 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嚴格監管。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保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有效執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採取措施,鼓勵和支援社會各方面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第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條 工會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有權參與社會保險重大事項的研究,參加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對與職工社會保險權益有關的事項進行監督。

對於社保保險的有關具體情況,是需要嚴格基於上述法律規定的標準來進行合法的認定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不同的社保型別所認定的社保情況是不同的,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