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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繳納社保可以取錢嗎?

社保 閱讀(1.84W)

一、我國繳納社保可以取錢嗎?

我國繳納社保可以取錢嗎?

原則上社保卡里的錢不可以取出來。若是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死亡的,其法定繼承人可以繼承個人賬戶餘額。如果有重複繳納、退休時未交夠15年、未到退休年齡去世情形的,辦理相關手續的,可以取出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餘額可以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二、社保裡面的錢什麼情況下可以取出?

1、重複繳納

由於目前的社保還沒有全國聯網,員工在兩個不同省份同時繳納社保是存在可能性的。只不過重複時間段繳納的社保不計入年限累計,員工重複繳納的社保部分很可能會白交。

此時有關部門會根據歸集養老保險關係時的“先轉後清”原則,把不能轉移合併的個人繳納本息退還給本人。簡單來說若你不小心同時在兩個城市繳納社保的話,是可以退還給你一個城市的繳納金額。

2、退休時未交夠15年

社保繳納滿15年且到退休年齡才可以領取養老金,但是有些人因為社保交的晚,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尚未累計繳納滿15年,而本人又不願意一次性補足差額的時候,也是可以拿回自己繳納的社保。

3、未到退休年齡不幸身故

若參保人沒有到退休年齡不幸去世,那麼死者的直系親屬可以申請把社保帳號裡的錢都退出來,歸家屬所有,這是國家規定。

4、移民定居

如果參保人員在沒有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前到境外或港澳臺定居,就可以一次性領取其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若參保人員退休後到境外定居的,基本養老金可由其指定的代領人代領,也可以存放在經辦機構;此外,也可以提出一次性申領,將其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的餘額一次性支付。

三、社保裡面的錢怎麼取出來?

準備材料

1、死亡證明書;

2、養老保險手冊;

3、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4、退保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

辦理手續

準備好資料,由養老、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按有關政策規定列印個人賬戶一次性退保審批表,去養老、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辦理。

社會保險制度是我國保障人民生活基本權利,保障人權的基本社會制度之一,社會保險與我們的自身利益息息相關,我們應當及時注意並且瞭解相關的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