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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工傷後向誰申請工傷索賠

工傷保險 閱讀(2.78W)

工傷一般是指勞動者在工作過程中,因為一些工作上的原因而導致人身受到意外損害,一般需要經過相應的認定之後才能確定是否屬於工傷事故。當然,確認構成工傷的自然也就可以主張工傷賠償。那一般發生工傷後向誰申請工傷索賠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發生工傷後向誰申請工傷索賠

一、發生工傷後向誰申請工傷索賠

工傷不同於一般的民事責任,勞動者在工傷發生過程中是免責的。如果你單位為你參加了工傷保險,則工傷賠償是由工傷基金承擔;如果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則由單位承擔。你的同事違規操作,造成你的傷害,單位應該給予處分,或者處罰,嚴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不對你進行賠償,一切賠償由單位或者工傷保險部門進行。

二、工傷索賠的程式是怎樣的

第一、確認勞動關係的程式。

大部分工傷案件都存在勞動關係不明確的問題,由於勞動關係是進行工傷認定的必備要件,在勞動關係不能得到證明的情況下,工傷案件的其他程式也就無從談起。因此在勞動關係不明確的情況下,進行勞動關係的確認也就成為第一步要走的程式。通常情況下,是通過勞動仲裁委員會或是人民法院來確認。

第二、工傷認定程式。

發生工傷事故後,用人單位不在30天內提起工傷認定,那勞動者只能是在工傷事故發生後的一年內,向有管轄權的工傷認定委員會提起工傷認定了。勞動者提出工傷認定後,工傷認定委員會有權根據勞動者提供的材料而決定是否予以受理。在工傷認定委員會受理後,其應當在60日內做出工傷認定。假如做出了予以認定為工傷的決定,那我恭喜你,因為你已通過工傷賠償案件中最重要的一步;如果沒有予以認定,也不要灰心,你還有機會。要記住,從送達給你第二天算起,你可以向工傷認定委員會所在人民政府或是其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複議。就本案而言,由於證據準備的充分,而與工傷認定委員會的溝通也比較及時,順利通過。

第三、停工留薪期。

對停工留薪期做出了明確規定,同時根據《鄭州市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鑑定辦法》的定義,停工留薪期是指工傷職工停止工作接受治療並享受相應工傷保險待遇的期限。停工留薪期含不穩定期和恢復期。就嚴格意義而言,停工留薪期並不算是一個法律上所稱的程式。但由於其在某些情況下會耗時很長,並且在停工留薪期內不能進行下一步的程式,所以在此也就以一個程式來寫了。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月,但可以對停工留薪期的長短進行鑑定。由於不同的事故傷害其停工留薪不一樣,所以應根據個案來確定其期限的長短。

第四、勞動仲裁程式。

終於認定為工傷了,而且也拿到了勞動能力鑑定書。勞動仲裁其實就是一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討價還價的過程。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後,應當在組成仲裁庭後60日內作出仲裁裁決。若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起訴到法院,於是案件又進入到工傷賠償的訴訟程式。以為見到了光明,可惜還是半路上呢。而本案,卻是卡在半路上,多少有些無奈。

一般要是工傷職工所在的用人單位購買了相應的的工傷保險,那此時往往就是由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來承擔賠償。反之,則就會由所在的用人單位來承擔相應的賠償費用。而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