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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市補充工傷保險的作用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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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瀋陽市補充工傷保險的作用是什麼?

瀋陽市補充工傷保險的作用是什麼?

瀋陽市補充工傷保險是專門針對已經辦理了工傷保險的人所進行的補充保險。辦理了補充工傷保險後,受工傷的職工不僅可以得到原有的工傷保險補償待遇,還能夠獲得數額比較大的一次性的經濟補償,這樣工傷員工在出院以後的生活水平更能得到一定的保障。這種補充工傷保險專案的啟動可以讓工傷職工的保障水平全面提高。

二、被保險人享受補充工傷保險待遇的條件

瀋陽市補充工傷保險是在現行工傷保險政策規定的基本工傷保險待遇基礎上,對工傷職工進行一次性經濟補償,主要範圍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參保職工因工死亡的,在獲得現行工傷保險政策補償之後,還可獲得補充工傷保險一次性給付工亡補償金20萬元;二是參保職工因工傷殘或患職業病的,根據傷殘等級,可額外得到5000元至10萬元不等的一次性給付傷殘補償金;三是參保職工需要生活護理的,補充工傷保險按相應標準一次性給付6萬元至10萬元不等的護理補償金。

符合保險待遇的條件如下: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三、工傷認定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綜上所述,瀋陽市補充工傷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繳納,職工本人不需繳納,繳費標準以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行業風險分類為基礎,根據工傷職工的傷殘等級以及本人工資,保險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標準,一次性給予保險工亡補償金、傷殘補償金以及護理補償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