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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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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一些學校成績優異的同學,希望出國留學,提高自己的專業素養,嚴格的要求自己,希望通過留學的方式,能夠學到一些國內學不到的先進技術知識。出國留學不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其中的利害關係非常的複雜。那麼留學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留學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出國留學中介合同要注意的問題:

1、首先要選擇涉外監管網上釋出的合法中介名稱。

2、籤合同時要明確中介服務公司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3、出現糾紛或意外情況時的退費事宜。

4、違約責任。

針對出國留學中介引發的種種糾紛,教育部專門制定了一個“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託合同(示範文字)”。對於學生因自身原因解除合同,該“示範合同”規定了5種退費辦法,分別對應“學生遞交入學申請材料,中介未向外方送交”、“中介送交申請資料,學生未獲錄取通知書”、“學生獲得錄取通知書”、“中介未遞交簽證申請資料”、“中介已遞交簽證申請資料”5種情況下解除合同退費。

而合同條款規定,乙方(學生)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申請結果之前單方面解除合同,入學申請中介服務費就不予退還,只退還簽證申請中介費用。

目前全國共有22家出國留學中介機構正式使用該留學“示範合同”。相比目前幾千家留學中介機構,使用“示範合同”22家機構佔比太少,說明該行業發展還不完善規範,引發各種糾紛就不鮮見了。

出國留學首先要先參加留學生入學考試。並且是要到相應的中介,簽訂合同,準備好申請的資料,辦理好籤證。是一個非常複雜的過程,所以我們在決定好要出國之前應該將所有的東西都瞭解清楚,申請的中介是否是合法的等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