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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仲裁與國內仲裁的相同點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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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外仲裁與國內仲裁的相同點是什麼?

涉外仲裁與國內仲裁的相同點是什麼?

國際商事仲裁和國內商事仲裁相同點:都是商事仲裁併且都有強制執力。

涉外仲裁指仲裁事項包含的法律關係為涉外法律關係的仲裁。包括仲裁當事人中有一方為外國自然人或法人,所涉法律關係的標的物所在地、履行地等在外國的等。涉及港、澳、臺地區的爭議,比照涉外糾紛處理,所以也屬於涉外仲裁。

中國仲裁法對涉外仲裁與國內仲裁區別對待,所以區分涉外與國內則是非常重要的事項。眾所周知,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是中國的涉外仲裁機構,其受理的仲裁大都為涉外仲裁,其它仲裁委員會如北京、上海等屬於地方仲裁機構也可以稱為國內仲裁機構,它們受理的仲裁多為國內仲裁。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見,法院在認定是涉外仲裁還是國內仲裁時,看所仲裁的民事法律關係的性質,如屬於涉外民事法律關係,則為涉外仲裁,反之則為國內仲裁。

二、涉外仲裁與國內仲裁的不同點

涉外仲裁是對具有涉外因素的經濟、海事等糾紛進行審理和裁決的活動。與國內仲裁相比,涉外仲裁有很大的不同:

1.仲裁機構的選定

可選中國的,也可選另一方當事人所在國或第三國的仲裁機構。目前,國際上比較著名的常設機構有:英國倫敦國際仲裁院、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國際商會仲裁院等。我國現有兩個常設機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和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總會均設在北京。

2.仲裁規則的選定

在一定條件下,有限制地允許當事人協議確定仲裁規則。如我國締結的《中美貿易關係協定》規定,仲裁可以採用當事人選定的仲裁機構的仲裁規則,也可以在爭議雙方和仲裁機構同意的情況下,採用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的仲裁規則或其他國際仲裁規則。

3.仲裁裁決是否終局不同

一般來說,仲裁條款、仲裁規則或仲裁機構所在國法律均規定仲裁裁決是終局的,但有的國家規定,當事人不服仲裁裁決,可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如英國);有的規定可向法院上訴要求法院重新審判(如法國)。

隨著我國仲裁的事業的發展,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也受理部分國內爭議,而地方仲裁機構也可能受理涉外爭議,所以涉外仲裁與國內仲裁劃分不能以受理機構來劃分,此時也是為了更好的保護我們自己的涉外的民事權益以及財產的權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