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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許可證如何辦理

海事海商 閱讀(2.35W)

1、申請即由申領單位或個人向發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函件。
2、稽核發證機關收到上述有關申請材料後進行稽核。經同意後,由領證人按規定要求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許可證申請表》。
3、輸入電腦填好的出口許可證申請表,由申請單位加蓋公章後送交發證機關,經稽核符合要求的,由發證機關將申請表各項內容輸入電腦。
4、發證發證機關在申請表送交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許可證》,一式四聯,將第一、二、三聯交領證人,憑以向海關辦理貨物出口報關和銀行結匯手續。同時,收取—定的辦證費用。
法律依據:《行政許可法》第七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享有陳述權、申辯權;有權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其合法權益因行政機關違法實施行政許可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要求賠償。

出口許可證如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