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涉外專長>外商投資>

出口許可證怎麼辦理

外商投資 閱讀(2.17W)

出口許可證辦理流程如下:申請即由申領單位或個人向發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函件。
內容包括:出口商品(貨物)名稱、規格、輸往國別地區、數量、單價、總金額、交貨期、支付方式(即出口收匯方式)等專案。同時,還須向發證機關交驗有關證件或材料;外貿公司憑合同正本(或影印件);非外貿單位憑主管部門(廳、局級)的批准件。
屬於下列情況的,還須提供有關證件或材料:
(1)經批准享有出口經營權的外貿企業,第一次向發證機關申領出口許可證時應提交主管部門批准成立公司(企業)的批文、公司(企業)章程、營業執照以及出口商品經營目錄等影印件一套;
(2)經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資企業,第一次向發證機關申領出口許可證時,應提交有關部門關於專案合同的批件、營業執照以及經國家對外經貿部認可的年度出口計劃等影印件一套。稽核填表發證機關收到上述有關申請材料後進行稽核。
經同意後,由領證人按規定要求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許可證申請表》。輸入電腦填好的出口許可證申請表,由申請單位加蓋公章後送交發證機關,經稽核符合要求的,由發證機關將申請表各項內容輸入電腦。
發證發證機關在申請表送交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許可證》,一式四聯,將第一、二、三聯交領證人,憑以向海關辦理貨物出口報關和銀行結匯手續。同時,收取—定的辦證費用。

出口許可證怎麼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