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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當競爭法 | 經營者

反不正當競爭 閱讀(1.71W)
反不正當競爭法 經營者

在涉外貿易當中,經常出現一些不正當競爭的情況。這裡的不正當競爭,可能背後就有相關政府或者政府部門撐腰,這是為了損害他國利益採取的一種不正當手段,同時也是各國和各國際經濟組織嚴厲打擊的一種行為,因此各國才會採取各種措施來反不正當競爭,維護本國的利益。目前,國務院建立反不正當競爭工作協調機制,研究決定反不正當競爭重大政策,協調處理維護市場競爭秩序的重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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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當競爭法所稱的經營者是指什麼啊?

《反不正當競爭法》所稱的經營者,是指從事商品經營或者營利性服務(以下所稱商品包括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反不正當競爭的經營者常見的經營者包括:自然人、經濟組織、各種法人等。

法律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 :

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公認的商業道德。本法所稱的不正當競爭,是指經營者違反本法規法規定,損害其他經營者合法權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的行為。本法所稱的經營者,是指從事商品經營或者營利性服務(以下所稱商品包括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