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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購房落戶大學聯考政策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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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林芝購房落戶大學聯考政策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林芝購房落戶大學聯考政策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林芝購房落戶大學聯考政策的相關規定是想要在西藏參加大學聯考,除了具有西藏當地戶口外,還要具有規定年限的西藏當地的高中學籍才可以參加大學聯考報名。

2017年大學聯考報名具體規定為:

1、符合藏政辦發〔2006〕13號檔案第三條第(四)款規定在藏註冊經營工商企業三年以上的投資者子女,戶籍在2014年7月31日前遷入西藏,並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西藏所屬高階中等教育學校學籍的,可以報考區內外普通高等學校。

2、按藏政辦發〔2006〕13號檔案規定,非直系親屬的限報考生,戶籍在2014年7月31日前遷入西藏,且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西藏所屬高階中等教育學校學籍並一直在學籍學校就讀的考生,可以報考區內普通高等學校或區外非重點普通高等學校。

二、外地買房落戶口要什麼手續?

按下面步驟辦理公民遷入(準遷)戶口手續:

第一步,應分清不同型別分別準備所列不同材料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戶口準遷手續。

第二步,當事人可持《戶口準遷證》(第二聯)和被遷移人《戶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

第三步,當事人持戶口準遷證(第三聯)和《戶口遷移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凡在市區購買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擁有房產同時具備穩定性生活來源,要求遷移戶口的,憑《房產證》,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群同意接收入戶的證明材料以及生活來源證明(包括營業執照、單位核章的工資單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派出所調查核實後,經分局稽核,報市局戶政科審批後發給《戶口準遷證》。

三、遷戶口要準備什麼材料?

(1)外省市遷入

遷入人的戶口遷移證、准予遷入證明和居民身份證;市局、分(縣)局開具的入戶證明;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18週歲以上的人口應上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畢業分配應持報到證和接收單位局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的報戶口證明和接收單位證明。

(2)市內戶口遷入

遷入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市內戶口遷移證;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新立戶的要有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或房屋產權證明;遷入人符合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條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兩張,已滿16週歲,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每人交照片一張;

結婚遷入的要持結婚證;遷入農村地區的農業人口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遷入非直系親屬戶內的,應徵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後,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國家向來在大學聯考的分數上就比較照顧少數民族,因此,家長想要讓孩子在林芝參加大學聯考的這種想法和目的也不言而喻。在林芝買房落戶應該是沒有任何的問題的,可是,除了戶籍問題之外,孩子本身在西藏就讀的學校對孩子將來報考的學校也是有一定的影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