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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維持原判答辯狀範本專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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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維持原判答辯狀範本專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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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辯人:(一審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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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答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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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辯人因與上訴人_______(一審原告)合同糾紛二審一案,針對上訴人的上訴理由答辯如下:

一、原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應予維持。

1、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雙方之間存在委託合同關係。_______年_______月份,上訴人委託被上訴人購買_______基金,先後______次向被上訴人的銀行賬戶內匯入共計_______元人民幣,被上訴人便用其在_______基金的餘額幫上訴人購買了總額為______元的基金,上訴人在被上訴人幫助購買基金後,便一度自己親手把盤,每天能夠清晰地看到自己的基金的收益,直至______月_______基金的網站修復,無法開啟。故上訴人稱被上訴人並未將其轉入的金額進行購買基金這是站不住腳的。

2、上訴人稱其在______月份看到的基金只有程式碼,沒有基金購買人的名字,這是沒有依據的。被上訴人提供的《公證書》已經很明確的提出,初次註冊的使用者需要登記使用者的資訊,換而言之,上訴人在剛註冊之時,是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資訊,同時也是要本人的真實姓名才能進行註冊。而這些基金都是登記在上訴人的姓名項下的,上訴人稱基金不能顯示自己的姓名,顯然是沒有依據的。

3、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簽訂的《保證書》上,更能表明,上訴人已經完成了委託事項,協助上訴人購買了_______基金。

二、審法院適用法律正確,程式合法,上訴人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

原審法院在判決中適用了我國《民法典》第六十條、第四百是一條和《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是正確的。被上訴人按照上訴人的指示完成了委託事項,而上訴人在一審中要求法院判決解除委託合同,所以原審法院在法律適用上並無不妥,是故上訴人的上訴理由是不成立的。

基於以上的事實與理由,答辯人認為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適用法律正確,程式合法。故上訴人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答辯人懇請二審法院在審理後,駁回上訴人的訴訟請求,依法維持原判。

此致

_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