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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殺人案刑事抗訴申請書樣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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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殺人案刑事抗訴申請書樣板

故意殺人案刑事抗訴申請書樣板

申請人:________,性別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民族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

申請事項

申請人因不服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刑初________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的刑事判決部分,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規定,申請人特申請貴院提出抗訴。

事實和理由

一、一審法院忽視了申請人訴訟代理人的訴訟地位,剝奪了申請人作為受害人的訴訟權利,違反了法律規定,審判程式上存在瑕疵。

申請人委託的訴訟代理人作為本案刑事部分受害人的訴訟代理人以及附帶民事部分原告的訴訟代理人身份參加本次訴訟,並代替申請人對被告人的定罪量刑發表自己獨立的代理意見,但是法院在判決中對於是否採納代理人意見未予以釋明,也未作出合理解釋和回覆。一審法院這一行為忽視了訴訟代理人的訴訟地位,也剝奪了申請人作為本案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審判程式上存在瑕疵。

並且訴訟代理人關於本案量刑提交了相關指導性判例,根據____年____月____號最高人民法院釋出的《關於統一法律適用加強類案檢索的指導意見(試行)》明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提交的判例是否被法院採納應當在判決中釋明並說明理由。但是一審法院判決申請人訴訟代理人提交指導性案例並未作出迴應,審判程式上也存在瑕疵。

二、一審判決罪名認定錯誤,重罪輕判,適用法律明顯不當。

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犯罪行為存在錯誤,混淆了故意殺人罪未遂和故意傷害罪。

一審法院在判決中稱,“被告人________在對被害人實施傷害行為後,被害人求饒的情形下未繼續捅刺被害人,而允許被害人打電話求救”

便認為被告人主觀上不存在故意殺人的故意。但是事實上,一審法院忽視了以下案件細節:其一、被告人未繼續捅刺申請人是因為申請人答應了不報警與其私了的條件,並趁其鬆懈之際快速逃往民舍從而擺脫其控制,為其繼續加害申請人增加了阻礙;其二、並不存在被告人允許申請人打電話求救的事實,在申請人向其借電話時被告人明確表示了拒絕,是申請人在逃脫其控制之後出於自救行為向證人借的電話,期間被告人還招呼申請人出去企圖繼續犯罪。所以,一審法院只是根據片面的情形和錯誤理解對於被告人主觀進行不合理的推測,也並未全面的考慮到本案的其他情形,對於被告人的主觀存在錯誤認識,導致本案定罪錯誤。

被告人構成故意殺人未遂,還是構成故意傷害致人重傷,其兩種罪名導致的客觀結果雖然一致,從被告人實施的行為和傷害的結果來分析,被告人錢某放任了申請人死亡結果的發生,其主觀為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間接故意。

從以下五方面可以認定被告人具有間接的殺人故意。一、被告人精心準備了作案工具,其選擇足以致人死亡的管制刀具,以其作為健全成年人的認知程度完全可以辨別,管制刀具具有致命的殺傷能力;二、被告人刺傷申請人之前先實施了開車撞擊的行為,包含著故意毀壞財物和削弱申請人的反抗能力的雙重故意,併為實施故意殺人增加了成功的籌碼;三、從被告人刺向申請人的幾刀來看,每一刀都具有致命的殺傷力,並且都構成了輕傷害以上程度,由此可以看出被告人放任了申請人死亡結果的發生,只是由於客觀上說被告人的確不具備殺人經驗和能力,申請人能夠存活下來其實純屬僥倖;四、在申請人多次求饒並承諾私了後,被告人的確存在短暫放棄打擊的情況,但是被告人並沒有積極採取施救行為,而當時申請人極有可能因為大量流血死亡再次證明被告人對於申請人的死亡結果存在放任心態;五、被告人趁申請人進入附近民舍打電話求援的時候,偽造現場並用車擋住了申請人的逃跑路線以企圖對申請人進行控制,並招呼申請人出來企圖繼續犯罪,但是因為申請人高度警惕死守著不離開房間才未得逞。

根據《刑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根據這一規定被告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導致申請人死亡的結果,但是放任了這種結果發生的心態是故意殺人罪的間接故意。並且因為其意志以外的原因,導致犯罪未得逞,所以被告人完全構成間接故意殺人未遂。

三、一審判決量刑偏輕、量刑情節適用不當。

一審法院由於對於被告人行為認定的錯誤,導致量刑參照基準刑使用不當,應當比照故意殺人罪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和死刑。犯罪狀態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罰。

對於一審判決中認定被告人不存在自首情節表示認同,但是一審法院對於其他量刑情節存在適用不當。

(一)一審法院對於被告人的量刑情節上存在一定認識錯誤。

被告人不存在如實供述的情節。在庭審中,被告人拒不認罪,不承認對於申請人的殺人甚至傷害故意,一直使用“我沒想傷他”、“我就劃了他”等措辭對自己的“捅刺”行為和主觀惡意進行粉飾。矢口否認其造成申請人一處重傷,三處輕傷的客觀事實是自己所為,對於自己的犯罪行為並沒有清楚真實闡述,所以根本不構成如實供述。不僅如此,對於其在偵查階段的供述當庭翻供,稱自己因為近視沒有看清供述就簽了字並稱偵查人員存在篡改供詞的行為,但是並未提出證據任何證據予以證實,完全是在惡意詆譭偵查機關執法的公正性,損害政府執法形象。所以一審法院認定的如實供述簡直是無稽之談。

過分放大了申請人(受害人)的過錯。法院過分偏袒被告人,放大了申請人的過錯,也放大了申請人對本案被告人犯罪行為的影響作用。被害人過錯免責情節是指被害人不當行為侵害的正當法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與被告人相關,並且足以引發被告人的報復行為的一種減輕被告人責任的情節。但是本案雖然申請人主動找到被告人要與其理論,雖然言語上有些過激,但是由於自己的妻子被被告人侮辱,作為丈夫不能做到完全冷靜也在情理之中,又自己妻子有精神殘疾因此更為惱火也是正常。而且通過當庭質證的被告人辯護人提供的申請人與被告人父母的通話也能證實,被告人口中稱的申請人要“廢了錢某”並未被其父母當真僅僅當成玩笑話,所以根本起不到威脅到被告人的合法權益致使被告人內心恐懼不得已買刀防身的程度或者因為自己的權益受損心生報復的心理。所以一審判決對於被害人過錯的認定有失公允。

(二)一審法院判決在量刑部分遺漏了部分加重情節,加重情節是否作為量刑依據適用未在判決中闡述。

其一,根據XX省高階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中對於持管制刀具作案規定量刑從重處罰。本案被告持刀企圖殺害申請人,並且手段極其殘忍至申請人多處受傷,幸救助及時才僥倖生還。一審法院遺漏此加重量刑情節。

其二,根據上述實施細則中,申請人的殘疾等級也是作為本案被告人加重量刑的情節之一。通過司法鑑定結果,申請人因被告人犯罪行為致殘,等級為九級。一審法院未依照法律對其作為加重量刑情節採用。

四、一審判決裁判結果並未對綜合考量各方社會利益,判決明顯有失公平正義。

刑罰的本質是懲罰、預防和教育相結合,為了懲罰罪犯的犯罪行為,對其進行再教育以迴歸社會不再犯罪,並且對於社會大眾起到警示作用。所以法院在量刑上不僅要考慮被告人行為性質實現司法公正,而且要考慮到被告人的認罪態度、再犯罪的可能性、對於社會大眾影響等因素以實現社會公正。

本案被告人蓄意殺害申請人犯罪行為極其惡劣、犯罪手段極其殘忍,喪失人性,人身危險性極大,並且在學校附近這樣人群密集的公共道路上公開實施犯罪,其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對其量刑過輕不利於被告人的再教育,容易在刑期結束後後報復申請人再次犯罪;並且其行為嚴重影響當地民風和未成年人教育,對其量刑過輕極易使其他村民和未成年人在發生糾紛時予以效仿。

本案被告人從始至終都沒有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嚴重性,給申請人及申請人的家庭造成了極為嚴重的人身及精神損害,僅能用貨幣衡量的直接損失就已高達67萬元。但是被告人從沒有向申請人及其家屬表示歉意,甚至在庭審中稱自己不具有賠償能力,拒絕對申請人損失予以賠償,置申請人痛苦於不顧態度極其傲慢。對其量刑過輕也會使司法喪失公正、使社會大眾對司法失去信心,而且也是對申請人一家的第二次傷害。

很顯然一審法院在量刑時並沒有對申請人一方和社會利益予以全面考量和權衡。因此,申請人申請貴院對於一審判決進行抗訴以對該判決進行更正,並建議二審法院對被告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五、關於錢某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我們同意法院量刑以及數罪併罰主張。

綜上所述,希望貴院對該一審判決進行抗訴,以維護司法公正和社會正義。

此致

____________人民檢察院

訴訟代理人: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