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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抗訴的申請書內容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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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抗訴的申請書內容是什麼?

一、刑事案件抗訴的申請書內容是什麼?

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工作單位、住址。如系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提出請求的,還應寫明申請人與被害人的身份關係。

因不服___________ 人民法院(年號)刑初字第_______ 號刑事判決書,特提請貴院提出抗訴。

申請請求:

請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本案提求法院對立案重審。

申請理由:

此致

ΧΧ人民檢察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附:1、物證___________ 份

2、書證___________ 份

3、證人證言_______ 份

4、證人姓名、工作單位、住址

二、刑事抗訴條件

(一)第二審程式抗訴的條件是:

1.第一審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

2.確有抗訴的必要性。

(二)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為有抗訴必要,依法提出抗訴:

1.人民法院採信自行收集的證據,未經庭審質證即作為裁判的根據,導致裁判錯誤的。

2.人民法院不採納公訴人庭前收集並經庭審質證的有效證據,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決無罪或改變事實認定,造成錯誤裁判的。

3.人民法院審判活動嚴重違反法定訴訟程式,或者審判人員在審理案件過程中有貪汙受賄、徇私舞弊等行為,影響公正裁判的。

4.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或者適用法律錯誤,量刑雖然未致畸輕畸重,但社會影響惡劣的。

5.因重要事實、法定情節認定錯誤而導致錯誤裁判,或者因判決、裁定認定犯罪性質錯誤,可能對司法實踐產生不良效應的。

當事人有不服刑事案件的判決結果時,可以依法提出抗訴申請,一般情況下,應當在收到判決書的十日內向檢察機關提出上訴,當事人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抗訴申請,並提交相關物證和其它檔案,在檢察機關審查認定後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